8.2 污泥浓缩


8.2.1 浓缩剩余污泥时,重力式污泥浓缩池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污泥固体负荷宜采用30kg/(m²·d)~60kg/(m²·d);
    2 浓缩时间不宜小于12h;
    3 由生物反应池后二次沉淀池进入污泥浓缩池的污泥含水率为99.2%~99.6%时,浓缩后污泥含水率可为97.0%~98.0%;
    4 有效水深宜为4m;
    5 采用栅条浓缩机时,其外缘线速度宜为1m/min~2m/min,池底坡向泥斗的坡度不宜小于0.05。
8.2.2 污泥浓缩池宜设置去除浮渣的装置。
8.2.3 当采用生物除磷工艺进行污水处理时,不宜采用重力浓缩。当采用重力浓缩池时,宜对污泥水进行除磷处理。
8.2.4 当采用机械浓缩设备进行污泥浓缩时,宜根据试验资料或类似运行经验确定设计参数。
8.2.5 污泥浓缩脱水可采用一体化机械。
8.2.6 间歇式污泥浓缩池应设置可排出深度不同的污泥水的设施。

条文说明

8.2.1 本条是关于重力式污泥浓缩池设计的规定。
    1 根据调查,目前我国污泥浓缩池的固体负荷见表25。
    2 根据调查,现有的污泥浓缩池水力停留时间不低于12h。
表25 污泥浓缩池浓缩剩余污泥时的水力停留时间与固体负荷
    3 根据一些污泥浓缩池的实践经验,浓缩后污泥的含水率往往达不到97%,故本条规定当浓缩前含水率为99.2%~99.6%时,浓缩后含水率可为97.0%~98.0%。
    4 本次修订,浓缩池有效水深采用4m的规定不变。
    5 栅条浓缩机的外缘线速度的大小以不影响污泥浓缩为准。我国目前运行的部分重力浓缩池,其浓缩机外缘线速度一般为1m/min~2m/min。同时,根据有关污水厂的运行经验,池底坡向泥斗的坡度规定为不小于0.05。
8.2.2 由于污泥在浓缩池内停留时间较长,有可能会因厌氧分解或反硝化作用而产生气体,污泥附着气体上浮到水面,形成浮渣。如不及时排除浮渣,会产生污泥出流。因此,本条规定宜设去除浮渣的装置。
8.2.3 污水生物除磷工艺是靠聚磷菌在好氧条件下超量吸磷形成富磷污泥,将富磷污泥从系统中排出,达到生物除磷的目的。重力浓缩池因水力停留时间长,污泥在池内会发生厌氧释磷,如果将污泥水直接回流至污水处理系统,将增加污水处理的磷负荷,降低生物除磷的效果。因此,当采用生物除磷工艺进行污水处理时,不宜采用重力浓缩。当采用重力浓缩时,应对污泥水进行处理,回收污泥水中的磷。
8.2.4 调查表明,目前一些污水厂采用机械污泥浓缩设备浓缩污泥,如采用带式浓缩机、螺压式浓缩机和转筒式浓缩机等。鉴于污泥浓缩机械设备种类较多,各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不尽相同,因此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设计参数,无试验资料时,按类似运行经验(污泥性质相似、单台设备处理能力相似)合理选用设计参数。
8.2.5 目前,污泥浓缩脱水一体化机械已经较广泛应用于工程中。
8.2.6 污泥在间歇式污泥浓缩池为静止沉淀,一般情况下污泥水在上层,浓缩污泥在下层。但经较长时间日晒或贮存后,部分污泥可能腐化上浮,形成浮渣,变为中间是污泥水,上、下层是浓缩污泥。此外,污泥贮存深度也有不同。因此,本条规定应设可排出深度不同的污泥水的设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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